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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台大校長遴選當選人管中閔被指控在中國廈門大學等校違法兼課,台北地檢署已分案調查,將盡速查明有無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公務人員服務法與國家機密保護法等規定。據了解,承辦檢察官已致電台大相關單位,將向管中閔發出傳票,最快下周到案說明。 台大上周六臨時校務會議指出,管理學院3月19日發函給廈大,對方回覆指管中閔並無擔任碩博士生導師,僅是榮譽職客座教授,未兼課與領取薪水,會議紀錄已送達教育部。 台大人事室表示,管中閔赴大陸皆是參加國際會議、開會、講學、發表論文和訪問,完全依法在30天以內;大陸國台辦也說,管中閔曾被廈大經濟學院聘為客座教授,但不授課、不支酬。 不過,北檢上周接獲檢舉,指管中閔身為受管制的離職政務人員,在卸任國發會主委後,未經報備核准到中國兼課,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有關涉密退職政務人員管制3年登陸的相關規定。 檢舉指出,管中閔於2005起曾在廈大、西安交大、華中科技大學等校兼職,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 北檢接獲檢舉後分案,希望趕緊釐清真相。據了解,昨天下午前尚未開出傳票,但承辦檢察官已致電台大財經系與管中閔取得聯繫,請對方配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