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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大貨車司機陸乙豪疑因疲勞駕駛撞死國道警員等3人,高雄市勞工局調查出勤紀錄,發現其所屬的「聯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竟讓陸乙豪連續工作22天沒休假,其中更有3天工時高達14小時,勞檢員看到這些數字直呼「太過分」,勞工局將依違反勞基法,重罰聯全公司台幣300萬元罰鍰。 勞工局主秘皮忠謀表示,聯全通運並非初犯,去年8月就有過勞工連續工作超過7日以上、未給付假日工資等違法事項,遭裁處4萬元。沒想到雇主未檢討工時管理,還變本加厲,讓勞工連續出勤達22天,導致過勞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勞工局指出,23日到聯全通運公司位於路竹的發車配貨點勞檢,經漏夜分析4月份派車單等出勤資料,發現陸男嚴重超時工作,不但連續工作22天沒例休,且有7天工時超過12小時,其中4月17日至19日,更連續3天從早上10點進公司整貨、上貨、出車,直到深夜12點才下班,工時高達14小時。 此外,截至本月21日止,4月份僅3分之2時間,陸乙豪總加班時數就已達66小時,超出每月法定上限46小時整整20小時;且從下班後到下次上班的休息間隔,有多達7天都不足11小時。 皮忠謀說,上述出勤狀況違反勞基法與「過勞」相關的第32條、34條及36條,陸姓司機連續出勤日數和超出工時數字之多,看在勞檢員眼中,只能用「太過分」來形容。 勞工局表示,由於聯全通運是累犯,且違規情況嚴重,因此依上述3項法條各加重裁處最高金額100萬元,總計共開罰300萬元,待完成業者陳情行政程序後,就會開出罰單。 勞動條件科科長羅永新說,依勞基法,勞工須符合七休一、每天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休息間隔須有11小時,但貨運業因工資結構設計問題,司機們「有做有錢、沒做沒錢」,為了多賺點錢養家糊口,就須多跑幾趟車增加收入,每月長工時拚命的結果,等於薪水「都是用命換來的」。 勞工局表示,駕駛是過勞發病的高風險族群,聯全通運公司此次違法事實嚴重,顯見在司機排班及派車管理上有嚴重疏失,除了重罰雇主,未來也會介入輔導並定期實施專案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