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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頂新油品案一審無罪引發社會譁然,台中高分院昨天判決大逆轉,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詐欺等罪,重判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有期徒刑15年,其中6年得易科罰金,重罰頂新台幣2.5億元,並沒收犯罪所得1.4億多元,全案可上訴。 總經理陳茂嘉判11年6月,其中5年得易科罰金;前總經理常梅峯8年6月,其中3年得易科罰金;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8年6月,其中1年6月得易科罰金;頂新屏東廠長曾啟明、品管組長蔡俊勇維持一審無罪。 人在八德外役監服刑的魏應充透過辯護律師余明賢表示「非常不能接受」,收到判決書後會研商上訴;另外,魏家兄弟承諾捐出30億元食安基金,還是會持續推動,2年來合作的公益團體家數超過30家以上,受益人數超過2.5萬人。 檢方則認為努力沒白費,未來檢方會以打團體仗方式處理重大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