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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天就「小燈泡」案開庭,罕見只為聽取被害人意見;審判長謝靜慧表示,「自己也是孩子的媽」,能理解被害人感受,感慨政府對司法的必要投資太少,下一個鄭捷或下個小燈泡案隨時可能發生,希望能找出具體可行的方式,預防悲劇重演。 3歲女童「小燈泡」兩年前跟母親外出時,當街遭王姓男子砍23刀慘死,檢方起訴王並求處死刑,但因精神鑑定認定王有精神疾病,一審依兩公約等精神,判王無期徒刑。 小燈泡的母親、司改國是會議委員王婉諭先前因不滿凶手延押庭時未被告知,在臉書上批司法改革「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高院昨特地在尊重被害人父母不願與凶嫌相見的要求,專為被害家屬開庭,聆聽家屬的意見與想法。 謝靜慧一開始便主動釋善意,表示「自己也是孩子的媽」,能體會王女的傷痛,並坦承目前刑事訴訟法對被害人的保護做得不夠,鼓勵王女說出對高院、對合議庭法官的期待、不滿,並告訴社會應如何協助服刑期滿的受刑人復歸社區。畢竟,如果王姓凶手無法獲有效協助,無法保證悲劇不會再發生。 謝靜慧說,刑事訴訟法裡,被害人、告訴人的角色有限,因為已經有檢察官為代表,她並感嘆政府對司法的必要投資太少,檢察官精力、時間是否能負荷,都是問題。 王婉諭在庭上泣訴,只能從媒體知道開庭資訊,「我們的感受是一種錯愕」。小燈泡父親劉大經則「感謝合議庭的善意」。 被害家屬的告訴代理人表示,本案當事人是少見非常在意「被告到底怎麼了」的人,盼防止類似的事情再發生。並強調,他們從頭到尾不支持將被告除之而後快的意識形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