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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昨天表示,賄選案件態樣百變,法務部會蒐集法院判決研析標準,再召集全台檢察長開會制定統一規範後公告,讓候選人明確知道「什麼叫做賄選」;檢察總長江惠民也表示,昔日選舉文宣品台幣30元上限的查賄辦案參考有無調整需要會加檢討。行之多年的查賄標準,預料將有所改變。 昨天新上任的檢察總長江惠民拋出有意檢討查賄標準想法,據了解,江惠民對於年底「九合一」選舉相當重視,在台中高分檢時曾私下與同仁討論原住民「殺豬分享」、「頭目送紅包」,候選人過年送選民月曆、送宮廟、弱勢團體整車蔬菜、整卡車杯水,有無賄選? 江惠民說,以前在法務部任職時,30元的查賄標準就是個議題,事隔多年,想聽聽基層有沒有新看法。 邱太三表示,候選人對於什麼是賄選、什麼不是賄選常各自解讀,造成檢察官選舉查察困擾,他已指示所屬蒐集最高法院、高等法院相關判決,並預備召集全國檢察長、檢察司官員開會,訂出可能涉及賄選的違法查緝標準,近日公告周知,讓候選人明確知道法律界線何在。 已故法務部前部長陳定南近20年前訂出檢察官查賄「30元」標準,雖然讓一些檢察官偵查啟動有所依據,但物價今非昔比,民眾價值觀變異,有些案件起訴後,法官判決與「價格」無關,僅檢視送給選民贈品有無影響投票意願,多年來形成不少法律爭議。 對此,邱太三認為「總不能說31塊就起訴,29塊就不起訴」,賄選與否,要由承辦檢察官依個案情形去具體認定,「否則你檢舉他吃便當,他檢舉你領餐盒,檢察官豈不忙翻?」 資深檢察官表示,過去候選人辦流水席,隨便一餐飯就超過門檻「一盤炒米粉加一碗貢丸湯就超過30元了」,現在一個便當至少都要7、80元,不過,選民有沒有因為吃一頓就投給誰,還要靠旁證認定。 另名檢察官說,陳定南訂的標準在當年就偏嚴格「現在地上有3顆10元銅板,一定有人去撿嗎?」如果證明收到的好處與投票意向有對價關係,才是能否構成賄選關鍵。 事實上,法務部2011年曾製作「賄選犯行例舉」,表列20多項賄選態樣,常見型態有發放「走路工」、發放「茶水費」、致贈有經濟價值日常用品如電鍋、熱水瓶、招待旅遊及進香活動、辦「流水席」以及假借節慶名義餽贈獎品、獎金等等。法務部強調,是否違法,還是要由檢察官依職權認定。 檢察總長交接 江惠民:維護檢察官中立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最高檢察署昨天舉行新、卸任檢察總長交接典禮,在法務部長邱太三監交下,顏大和檢察總長官防交給新任的江惠民;江惠民表示,將致力於維護檢察官獨立與中立性,並客觀中立查察賄選,讓檢察官成為社會公益代表人的角色。 邱太三致辭時對江惠民提出3大期勉,包括徹底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落實檢察官團隊辦案、並加強辦案精緻化,另,更提醒江惠民要確實督導年底九合一選舉查察,避免檢察官被有心人士利用。 江惠民致詞時,提出上任後檢察體系未來的重點工作目標,希望帶領全國檢察官獨立、中立辦案,落實程序正義及人權意識,也會致力統一法律見解、偵查步驟的一致性,不要讓民眾覺得檢察官辦案初一、十五不一樣,另將要求察官面對冤錯案時,勇於面對並予以平反。 對即將到來的選舉查察,江惠民表示,將要求檢察官積極查察賄選,辦案客觀中立,且須謹慎小心,以精緻偵查、團隊辦案等方式,透過團隊討論、甚至扮演假想敵等模式,由有經驗的主任檢察官帶隊團體辦案,並有確信案件會被法院判有罪時再出手、起訴,以免流於濫訴而招惹民怨。 江惠民還指出,他預計在1個月內拜訪全台各高分檢署檢察長,掌握年底選舉查賄的準備進度,並拜訪基層地檢署,掌握近年來所發生賄選案件的態樣,有無出現賄選新手法,強化與司法警察單位的連繫,讓查賄行動提早熱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