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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檢調追查全台違法開發山坡地、土石流潛勢區的國土安全案件,發現有業者涉非法占用國有地經營露營區、民宿、甚至經營農場種蔬果、花卉販售營利,全案朝涉刑法竊佔國土罪、水土保持法偵辦。 檢調接獲檢舉,石碇區春川生態農場涉長期佔用國有地,開挖整地興建道路、自用豪華農舍、寺廟,並興建20座溫室栽植蔬果、培育落羽松樹苗,經營生產農場對外販售。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周二前往新北市石碇區一處深山自家農場會勘,查出王姓農場主人在土地上興建20座溫室、種植蔬果變賣,但土地疑似屬退輔會,昨依涉刑法竊佔國土罪嫌約談王到案說明。 據指出,該農場從2014年開墾至今,違法開墾面積多達10萬平方公尺。過去曾遭檢調移送法辦,調查後認定他在山坡地開墾,卻未向新北市農業局提交「水保計劃書」,但沒造成水土流失,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裁處行政罰,但未涉及刑罰。 此外,台中檢調偵辦和平區東關路、后里區太平路露營區業者涉嫌竊佔國有地,前天傳訊多名業者到案,查出他們竊佔國有地經營露營區、或做民宿、種茶樹、或種花卉,初步查出竊佔國有地近3萬平方公尺。 台中地檢署前天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調查員,針對台中市和平區東關路、后里區太平路違法者竊佔國有土地展開偵辦,傳訊8名相關人員到案,因相關案情仍待釐清,訊後全數請回。 主任檢察官郭景銘說,經初步調查後,查出有業者在后里區太平路竊佔國有地5千餘平方公尺,在和平區東關路竊佔國有地6千餘平方公尺,都用來經營露營區。 台中檢調還查出,業者竊佔國有地經營民宿、或種茶樹,另有業者佔用800多坪國有地種植花卉。 屏東縣有12家非法露營區在墾丁國家公園內,墾管處均依違反國家公園法開罰3千元,屏東地檢署指揮調查站先後約談業者,其中兩家位於特別景觀區內,情節較嚴重,一家和國有財產署有租約爭議,是否涉竊占國有地和國家公園法刑責,尚待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