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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軍公教年金改革將於7月1日實施,花蓮、金門縣政府依據地方政府以行使職權,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對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部分內容,聲請大法官釋憲。今天到司法院遞狀,理由包括憲法原理禁止立法機關制定不利於人民且溯及既往的法律、人民的信賴利益、不能侵害人民生存權、民主程序應要有實質內容。 律師團代表賴淳良表示,憲法原理的堅持,遠比國家財政薄弱來得更重要,基於守護憲法立場,聲請釋憲,且核算基層退休人員實質所得替代率,經過折算以及物價通膨壓力之後,所得替代率僅達百分之三十,艱苦生活讓縣府於心不忍。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聲請指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金給付請求權,既屬憲法保障權利,限制或剝奪應符合憲政秩序原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違反禁止制定不利於人民之溯及既往法律原則、違反憲法信賴利益保護原則、損及生存權、條例變革過程應受正當程序檢視。 縣府僅能針對公立學校教職員部分聲請釋憲,軍公人員的主管機關為銓敘部。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發動草根連署表示,釋憲是人民最後不得已的卑微要求。 李來希說,政府毀棄憲法原理原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人民窮盡一切訴訟程序而不可得,才可聲請釋憲,若零星個案還好,但這是幾十萬人的事,要這麼多人去打官司都敗訴,才聲請釋憲,希望透過連署補充憲法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