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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聖藜、林孟潔/台北報導】法務部長蔡清祥前天簽准殺害前妻及女兒的死囚李宏基死刑執行令,昨天下午伏法;法務部強調,在現有仍有死刑前提下,沒有理由貿然停止執行死刑。這是蔡英文政府上台後首次執行槍決。 前部長邱太三700多個日子沒有簽准死刑執行,蔡清祥7月16日接任部長後,是否執行死刑受高度關注,蔡在上任46天後,簽准1名死囚的執行令,時間點引起討論。廢死聯盟等人權團體批評政府「拿人頭換人投」,強調執行死刑無法解決問題。 蔡清祥昨天表示,執行案件是由執行死刑審議小組送給他批駁,經審視沒有非常上訴、再審相關理由,也沒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前天晚間批准執行。 李宏基被控2014年4月16日殺死前妻又載大女兒燒炭自殺,大女兒昏迷2個月後不治,李在審理期間揚言若出獄將報復前妻一家人,前年12月28日判處死刑確定,李伏法後,全台還有42名待執行死囚。 據透露,李宏基會被過濾為執行對象除犯案案情外,另一關鍵因素是他的「作案時間」距今只有4年多,審議小組認為,「很久以前」的案子或因蒐證不完備、或因證據瑕疵難考證,有冤錯可能性,因此選擇「新案」處理。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執法前,並沒有向總統府陳報,李宏基是在昨天下午3時37分執法,4時01分確認死亡,「只打了一槍」,陳明堂說,他要糾正台灣人的錯誤觀念,「不要以為殺人不會判死刑、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判死刑不會被執行。」 陳明堂說,法務部指派參事審核李宏基案的卷宗,再由3位次長組成「死刑執行審議小組」後交由蔡清祥批准執行,對象選擇參酌受刑人犯罪動機、手段、造成的傷害、對社會治安的危害程度,認為李宏基侵害兒童權利公約,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 陳明堂指出,台灣仍有死刑規定,目前死刑政策是「減少使用死刑」、「審慎執行死刑」,在逐步廢止死刑的策略上持續採取「廢除所有的絕對死刑」、「減少相對死刑」、「嚴謹死刑的偵查與審判程序」以及「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 陳明堂指出,外界對死刑有不同的意見與聲音,法務部僅能以最審慎態度處理;執行死刑不能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社會治安要靠社會安全網的建立,籲請各界理解法務部在「求其生而不可得情形下」必須執行死刑。 陳明堂說,死刑存在與否有複雜的因素,目前相關配套措施非一蹴可幾,歐盟國家歷經長久時間才達成目標,即使在廢止死刑的國家中,仍有為數不少反對意見,甚至有呼籲恢復死刑的倡議。 殺害妻女遭槍決 李:對不起家人 【記者林孟潔、林伯驊、林保光/連線報導】蔡政府上台後首名執行槍決的死囚李宏基,昨天下午在高雄二監伏法。 雄二監人員說,李宏基在舍房聽到獄警叫他名字,不願獄警攙扶,自行走向刑場,途中曾說「對不起家人」,但無遺言交代。 獄方在刑場準備豆干、滷蛋和海帶等滷菜,也預備酒和礦泉水,檢察官執行前問他有沒有遺言要交代,他平靜回答「沒有、沒有」。因李不喝酒,只吃了兩、三口滷菜,配一口水,便走到行刑處趴下。 李宏基被控結婚後常對妻子和2名5歲、6歲女兒動粗。李妻聲請保護令後,兩人分居;李懷疑妻另結新歡,還企圖抱走兩名幼女一起自殺報復,幸被及時制止,李被判刑11個月,入監服刑。 法院認定,李在獄中得知妻子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兩個女兒的監護權,出獄後計畫殺人。2014年4月16日,李在女兒的幼稚園外守候,見前妻送女兒上學,強行抱走大女兒,還持刀刺死上前護女的妻子,小女兒則奔入學校求救。 李開車載大女兒到新竹尖石山區,餵女兒吞安眠藥後在車內燒炭,李獲救,但大女兒傷重2個月後不治。 一審原判他無期徒刑,但二審法院開庭時,法官問,「孩子人生為何那麼早就結束在你手裡?」李說,對結果還不滿意、「小女兒還沒死」、「如果假釋出獄,還會報復」;法官認為李不知悔改、無法矯治,改判死刑。最高法院一度發回要求查明有無教化可能性,更一審仍判死刑,最高法院前年底判決死刑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