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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昨天表示,為落實推動中、英文的「雙語政策」,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指示教育部研議,鬆綁現行幼兒園不得教英語的規定。 Kolas說,賴院長也同時指示,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作為雙語政策的主政機關,並成立跨部會委員會,責成各機關訂定階段性目標與工作內容,因為使用語言與國家發展有關,已不只是單純的教育議題。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月表示,明年將確立「雙語國家」政策,讓台灣成為「中文」與「英文」的雙語國家。對於賴揆交辦「雙語政策」,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國發會會在年底前提出政策計畫或行動方案。 教育部則表示,目前課綱規定,國小三年級才開始學英文,教育部已委託專家學者進行「英語最適初學年齡研究」,調整台灣學前階段英語政策。 現行「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規定,幼兒園實施教保活動課程,「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就業服務法也規定,外籍教師只能在大專院校、高中或補習班任教,不包括幼兒園。 教育部指出,法令放鬆綁後,幼兒園可以提供幼兒接觸外語的機會,但必須以統整方式實施。例如以聆聽歌謠、說故事、玩遊戲等方式融入教學,讓幼兒獲得多元的文化與語言經驗,進而啟發學習英語的興趣。 賴揆上月接受聯合報系經濟日報專訪時表示,社會一直很關心「雙語國家」的政策,全國工業總會7月底發表「2018工總白皮書」,就希望政府「推動英語化運動,增進台灣的國際化與能見度」。日前還有一群中研院院士也向蔡總統建言。 賴清德當時表示,他已責成教育部成立推動委員會,就目標、期程、路徑、方法進行討論,希望「雙語國家」政策能在明年開始執行,落實方案就是「從小學就開始學英文」。 Kolas指出,教育部上周向賴院長進行第2次報告,對雙語教育該如何向下扎根、法規鬆綁等議題廣泛交換意見;會中討論認為,語言學習重在不間斷,「越小學習,成效越好」,因此賴院長指示教育部研議,鬆綁現行幼兒園不得教英語的規定。 學者:學語言 持續才有用 【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教育部研議,鬆綁幼兒園不得教英語的規定。對此,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講座教授陳超明表示,學語言「提早學不一定有用」,但立法禁止幼兒園教英語更荒謬,應把教育權的選擇還給父母。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指則說,政府若想提升台人的英文力,應將學英語的年齡從國小3年級提早到國小1年級,而非貿然開放幼兒園學英語。 因應行政院的指示,教育部表示,國教署已委託專家學者進行英語最適初學年齡研究,近期亦將徵詢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之意見,研議規劃學前階段英語政策調整之作為。 「學母語有關鍵期,但學第2外語沒有關鍵期。」陳超明曾受教育部委託研究英語政策,他指出,語言學好的關鍵是持續,學英語「提早學不一定有用,但持續學有用」。國外眾多研究也顯示,初學的年齡並非關鍵。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正表示,幼兒園該不該教英語,是教育界辯論了十多年的老議題。當年的決定是基於專業的考量,認為「師資不夠、環境不夠」。如今台灣學英語的大環境沒有改變,政策卻翻轉,若政府沒有拿出配套措施,「只能說是政治凌駕專業」。 張旭正指出,幼兒學語言必須採「沉浸式教學」,孩子在幼兒園講英語,回家卻不講,效果有限,甚至會因壓力失去學英語的興趣。作家廖玉蕙家中有正在上幼兒園的孫女,也認為此一階段沒必要學外語。她指出,此一時期的孩子若只在幼兒園講英語,效果有限、徒然浪費時間。 「有哪個國家立法禁止幼兒園教英語?」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何明德對此一鬆綁「樂觀其成」。他表示,政府對幼兒園不必「管太多」,回歸市場機制,才能讓幼教人員勇於放手創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