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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婕翎/台北報導】國民年金開辦10年,第一批納保者的10年緩繳期將在明年1月底到期,衛福部昨天提醒民眾注意緩繳期限,如期繳保費的民眾,65歲後開始領取,4年即可回本。若民眾有經濟困難、無法補繳保費,可選擇分期付款,千萬別欠費超過10年,導致日後給付金額砍半。 國民年金保險於2008年實施,目的是讓25歲至65歲民眾,在未參加軍保、公教保、勞保、農保期間,也能獲得生育、老年年金、喪葬給付等基本保障。考量納保對象失業或有經濟困難,國民年金保險設計10年補繳期限,明年1月底將陸續到期。 衛福部社保司長商東福表示,第一批納保者已有75%完成補繳,10年緩繳期限後,若民眾仍經濟困難而繳不出保費,可向勞保局申請拆單,最多可分40期補繳;另也可洽各縣市設置的國民年金服務員,若符合經濟補助條件,可由政府出資70%保費,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人士甚至能完全由政府幫忙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