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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豐年社社長汪文豪「被請辭」事件,法界認為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與農委會顧問張琦凰要求汪文豪離職,已涉及不當解雇、就業歧視;此外農委會高層與幕僚要求豐年社,對某特定政黨議題做出回擊、做新聞回應,也有違反行政中立、選罷法疑慮;汪文豪昨到台北市勞動局申請勞資調解,捍衛自身權益。 農委會發言人、副主委陳吉仲回應指出,政府本就不應擁有媒體,政、媒應該分開。農委會未來會好好檢視豐年社的功能與角色;他表示,豐年社不是所有事情都要幫農委會說話,若是農業文宣可透過農委會的公關系統去做。他說,豐年社裡面有條線須守住,未來要進行制度面檢視,讓事件往正向發展、拉回正軌。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良榮表示,本案涉及勞資關係衝突,通常資方都不會說自己有錯,汪文豪的工作型態及受雇主指揮命令很具體詳盡,明顯有受雇關係,受勞基法保護規範。若以參加出版活動就要求終止勞動契約、要求勞方自願被解雇,構成違法解雇。 林良榮說,豐年社核心業務就是出版,參加出版活動,卻被雇主認定會造成某特定政黨的政治效應,也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是種歧視行為;要求汪文豪自願解雇,形同實質解雇,即便要解雇也應完成解雇程序。 銓敘部昨也證實,豐年社社長並不適用於行政中立法;農委會後來的新聞稿也略有修正,並未多著墨這事件違反行政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