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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媁/台北報導】網路假訊息滿天飛,行政院擬修正一整套法案,其中包括「數位通訊傳播法」,未來政府或民眾若檢舉社群網站上有人散播不實訊息,可要求平台業者查核事實,若查證確屬,假訊息就必須下架,否則將處罰鍰。相關草案預計周四在行政院會通過。 針對政府擬修正「數位通訊傳播法」,擬要求社群媒體也要負起「打假新聞」責任。LINE昨天表示,將先了解政府對此草案的修法細則,在適當時間再回覆這個問題。臉書則不予評論。 為防堵假訊息,政務委員羅秉成召集跨部會成立「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小組」,檢討假訊息所生危害的法制作為及行政措施,提出修法與政策建議。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指出,台灣既有的多部現行法律,針對散布謠言、不實訊息應負的法律責任已有規定,專案小組已盤點各法的規定,就其構成要件明確化與法律責任的合理化,以及有無增訂其他類型的假訊息罪等全面檢討,將於周四的行政院會,由各部會提請院會討論。 經研商多時,專案小組將推出一整套逾十項法案的修法,包括「數位通訊傳播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災害防救法」、「傳染病防治法」、「保險法」、「農業金融法」、「氣象法」等。 在攸關大眾使用社群媒體方面,行政院擬在「數通法」增列,政府主管機關或檢舉人若發現有人在臉書、Youtube等社群網站散播不實訊息,可要求平台業者查核事實,經查證屬實,業者須將假訊息下架。 不過,傳出草案將規範業者限在24小時內下架假訊息,行政院事後澄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的草案現在立法院協商中,尚未完成三讀,當中未有「限時」規定,其中提到的「下架」,也僅是選項之一,政院尊重立法院最後的審議結果。 而是否要再強化社群平台對相關違法言論限時移除、加註清晰警示訊息,以及平台相關事實查核協力機制等事項,行政院強調,雖有相關討論及建議,但尚未定案。 Kolas表示,若經司法系統查明後認定訊息正確,社群網站可將內容重新上架;但確切修法內容,待行政院會通過後,再對外公布。她強調,相關修法的前提是不侵犯言論自由,這次修法不是為限制發文者的自由,是希望善盡發布訊息前的查證外,也要賦予社群平台更多的查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