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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麒瑋/台北報導】網路消息和假新聞流竄,為打擊假消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仍散播,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但院會討論前須經朝野協商。此外,競選期間假新聞也四處散佈,民進黨立委呼籲NCC應對假新聞依法開罰。 駐日代表處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啓誠去年9月輕生,日本放送協會(NHK)以「假新聞害死外交官」專題做報導,並請專家發表看法,希望從中記取教訓。為防治假消息,行政院去年底通過7項修正草案,包含災防法在內都列為優先法案。 災防法初審條文明定,若明知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者,可處新台幣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若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防災最怕的就是假新聞,消防人員救災時若有假新聞跑出來,會讓救災績效大打折扣、甚至無效,如果救災人員往假的地方去,那邊可能沒有災害,另外的情況是也可能造成消防人員傷亡,所以政府要遏止救災時的假新聞,相信台人都是同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