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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真╱台北報導】口腔癌每年奪走約3000國人性命,而嚼食檳榔是罹癌的關鍵危險因子。衛福部國健署公布107年調查,青少年第1口檳榔的來源最大宗來自家人,國中有嚼檳榔的少年,45.5%是由家人提供、30.3%由朋友提供,高達58.7%的嚼檳榔國中生,早在國小或幼稚園就開始接觸檳榔。 衛福部國健署與教育部國教署選在727世界抗頭頸癌日前夕宣導拒絕檳榔,並公布「107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 這項調查針對2萬966名國中生、2萬3939名高中生有效樣本進行分析。數據顯示,有1.34%的國中生、2.1%的高中職學生曾經嚼食檳榔,而第1口的檳榔來源多來自家人朋友。 調查還發現,國中就嚼檳的孩子有45.5%是家人提供,30.3%是朋友提供,6.6%是自己偷拿偷吃,6.2%是自行購買;高中職嚼檳學生則有29.1%是家人提供,更多來自朋友、占52.2%,5.1%是自己偷拿,7.3%是自行購買。 數據也顯示,在嚼檳國中生裡,20.2%的人在國小高年級(11歲至12歲)首次接觸檳榔,12.8%在國小中年級(8歲至9歲)首次接觸,令人驚訝的是,高達25.7%的孩子在7歲或更小的年紀就嚼過檳榔。 衛福部國健署長王英偉向家長與販售業者喊話,依兒童少年與權益促進法規定,不能提供或販售菸、酒、檳榔給18歲以下的孩子,否則可處最高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也提醒青少年別因為同儕壓力或一時嘗試,沾染一輩子纏身的不良習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