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記者 王聖藜 立委陳明文高鐵遺失300萬元(台幣,下同)案持續發酵,陳明文一開始說錢是向銀行分次提領,後來說是從大姊兒子帳戶提領、是親人間借貸,金管會則說無法得知領錢的銀行,究竟是金管會無心查?還是300萬來源有不能說的祕密?政治人物資金來源向來敏感,有無涉財產來源不明、財產申報不實等責任,都有待檢方查明後解惑。 金管會前天談到300萬案時說,「陳明文說自己是去多家銀行分批領現金,金管會沒辦法得知是去哪些銀行提領。」但金管會若要查,其實一點也不難。 根據監察院的資料,陳明文年度申報財產存款是240萬現金,如今無端多出60萬元,檢察官有要求陳明文說明及查明義務。 陳明文本人對這300萬來源,一開始說是家人分次提領、要給小孩的創業金;如今面對檢方調查,來源卻變成從陳的大姊兒子帳戶領出,是親人間借貸。前後完全不同的說詞,不僅未能釋疑,反更增疑點。 300萬如何提領?由誰提領?何時遺落?陳明文又如何被確認是失主?案發至今,謎團滿布,陳明文所言的版本是否為「原版」,在內容處處矛盾下,令人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