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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處理港嫌陳同佳案,從一開始各部門統一口徑拒收,到後來宣稱「香港不辦,我們來辦」;髮夾彎雖然難看,邏輯也不通,但總算對準風向。儘管如此,台港雙方要促成這次投案,仍然困難重重。台方要派檢警赴港押解陳同佳,立刻遭港府打臉反對,表示無法接受「跨境執法」。陸委會隨即回嗆,如果嫌犯逃亡,港方要負完全責任。在雙方一來一往下,陳同佳昨天出獄恢復自由身,也一度登上長榮航空旅客名單,卻並未搭上班機赴台投案,形成司法正義的空窗。 儘管台灣和香港都宣稱要解決這項司法懸案,但在缺乏互信基礎下,所謂「司法互助」,不論原則或個案都只是空談。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已被「反送中」示威弄得灰頭土臉,蔡英文則面對自己明年關鍵的連任選戰,兩位女性領導人此際都表現得劍拔弩張,唯恐遭到對方暗算。也因此,即使只是一件簡單的殺人犯遣送問題,外界看到的卻是雙方的明槍與暗箭,你來我往,在小小的遣送細節上堅不相讓。這種情況下,受害人的司法正義如何伸張? 蔡政府國安幕僚誇稱,政府一開始就準備好「三套劇本」,從司法互助原則出發,以陳同佳「抵台就逮捕」為底線。話說得很漂亮,但如果早就擬好三套劇本,為什麼真實的演出卻如此荒腔走板?更令人困惑的是,早在一個月前,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承國即曾帶著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去見過內政部長徐國勇,就此交換過意見。無論徐國勇當時知不知道管浩鳴具有北京「政協委員」身分,政府有足足一個月的時間準備劇本,但閣揆和閣員的表現卻都像「臨時替身演員」,這樣的執政說服力也未免太弱。 問題就在,蔡政府擬妥的「三套劇本」,完全是照著自己的「主觀意願」來撰寫劇本,卻完全不考慮「客觀情勢」,也不設想對方處境,更不考慮國內外民眾的觀感。如此一來,現實大戲登場後,當然大大偏離預設腳本,惹得觀眾喝倒采。最主要的癥結,在蔡政府滿腦子要向對手「出招」,給對方下馬威,設想為自己賺到多少面子;如此一來,維護司法主權的初衷就被忘得一乾二淨了。試問,陳同佳都要出獄了,兩地再要簽港台司法互助協議,遠水救得了近火嗎? 司法互助有這麼難嗎? 蔡政府對於何謂「司法互助」可能有些陌生了,更可能忘了兩岸之間簽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迄今已整整十年,解決了不少兩岸綁架、毒品、走私等犯罪問題,使大陸不再成為台灣逃犯的天堂。這十年,台方請求大陸緝捕和遣返的通緝犯,陸方共遣送回515人,但成果多集中在馬政府時代;至於蔡政府的3年,僅遣返27人。其原因不難理解,蔡英文上台後搞壞兩岸關係,雙方不僅交流變少,連犯罪情資都鮮少交換,遑論嫌犯遣送。 陳同佳昨天已經出獄,但礙於港台兩岸的政治攻防心結,他仍無法順利登機赴台投案。港府拒絕台灣檢警前往接人,除了所謂「跨境執法」的問題外,主要原因是陳同佳出獄後已是自由人,港府無法強制其行動;一旦採取港台檢警交接模式,即可能有違背其「自由意志」之虞。比較好的辦法,是讓他由牧師或可靠人士陪同抵台,在海關向執法人員陳述其投案意願,再辦理逮捕。其前提,是要內政部取消其入境管制,這些都需要溝通。 因為政治算計太多,已經出現重大凶案嫌犯在出獄後恢復自由身的荒謬司法空窗現象。如果蔡英文和林鄭月娥不能拿出有效辦法,只想互相卡來卡去,難保陳同佳不變成港台兩地的司法人球,也成為司法正義的黑洞。林鄭月娥在「反送中」抗爭下,聲望已一敗塗地,難道不想設法扳回一城?更重要的是,蔡英文雖在「反送中」行動撿了滿手政治槍砲,但枉顧司法正義,和破壞中華民國應堅持的司法管轄權,必將炸傷自己。 (轉載自台北聯合報社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