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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喻文玟、賴香珊、張明慧/連線報導】台中火力發電場10部燃煤發電機組的操作許可年底到期,台中市府即將審核,中央近日突然函文,要求依法中火「得」放寬10%燃煤許可,等於由市府認定的生煤許可使用量1104萬公噸,放寬為1200萬噸;對這「100萬公噸」差距,台中市長盧秀燕、南投縣長林明溱昨大怒痛批中央大開環保倒車,盧秀燕並強硬說:「沒得商量!」 台中市府是11月11日接到中央函文,公文表示依照許可證管理辦法第9條,各項許可證記載許可條件或數值,只要符合排放標準規定下、沒有超過汙染防制設備處理量,「得」有10%的容許差值。 對此盧秀燕與副市長楊瓊瓔昨在台中、台北同步向中央「開砲」;盧秀燕說:「只要我在,沒得商量!」她要求中火減煤達1104萬公噸,是依據前市長林佳龍執政訂定的「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不是她上任才產生的條例,且從民國105年起生效已3年,給台電、中火相當的緩衝與落日時間,「相信他們應該準備好了,加上這段時間政府不斷強調,我們現在的電量夠,而且備載容量高達10%」。 南投縣長林明溱得知也怒嗆,民進黨政府面對中火空汙問題,若這樣執意蠻幹,不顧中部4縣市600萬人的健康,明年就是大選年,呼籲中部地區民眾用選票下架不懂得為人民著想的「鴨霸」政府,空汙問題才有轉圜可能性。 中火10部機組的操作許可證的審核權在台中市府,9號機組10月先到期,其餘9部機組都在11月底到期,台中市府決定合併一起審理,並依生煤管制條例的「減煤4成」規定,認定中火明年生煤許可量總計就是1104萬公噸。 只是中央環保署這分公文要求「放寬10%燃煤許可」,等於年排放量可達1200萬噸,雙方目前有100萬公噸的差距。 環保局表示,管理辦法裡用詞是「得」有10%的誤差增量,顯示決定權仍在主管機關,站在維護環境品質及改善空污的立場,台中市府會站在最嚴格的態度來面對;且因生煤是容易導致空氣汙染物質,減煤不能有10%的容許誤差操作量。 面對中央的強勢介入,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說,內部還在研擬解套方法,但堅持「抗空汙」、「減煤4成」立場絕不改變;台中市府商層人士表示,生煤管制自治條例經議會通過並送中央核備,屬合法的法律,市府在核照、空汙處分仍會依此處置,中火若有異議,可走行政訴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