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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晉宇/新竹4日電】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去年被爆公器私用,不僅指使女助理幫忙訂機票,連女兒要請家教,也要助理幫忙尋覓人選,還關閉門窗、鬆解衣扣,要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監察院昨天召開彈劾案審查會,以12比0票數,全票通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林雅鋒對吳振富的彈劾案。 3位查案監委表示,經調查,吳振富擔任法官期間,逾越契約及法律規定的交辦事項有代購禮品、代尋家教、代訂餐廳、代為聯繫其公餘授課的學生成績登錄、回答授課同學提問,甚至安排其家人至香港自由行與簽證等,形同將新竹地院所聘用的助理,充作個人助理;並不時透露其掌握助理去留權力,讓助理畏懼失去工作,因而隱忍。 查案監委表示,依法院組織法第12條第5項規定,法官助理,承法官之命,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資料之蒐集等事務。然上述事務顯與規定不符,核有違失。 監委指出,吳振富在辦公時間於緊閉門窗的辦公室內,前後4次要求女助理幫他刮痧與按摩,部位包括雙肩、後頸及肩下背部,至於後腦及太陽穴;且4次吳振富都要求第3人在場觀看,第3人也畏懼吳振富法官暴怒而不敢制止,此不但違反新竹地院的聘用契約,更違反女助理主觀意願,助理因此感到羞愧及名譽受損,形成敵意工作環境。 監委表示,女助理後來以訊息告知吳振富,若未來有此需求,可請其他男同事協助;豈料吳振富卻挾怨報復,長達一個月左右刻意不安排工作,造成該助理工作績效顯著降低,吳甚至反問女助理,真的需要這份工作嗎?難道不能到家人事務所工作?以上實屬職場霸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