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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印冲/台北18日電】政府在防疫政策制定過程中,陸委會曾替陸配「大陸籍子女」(小明條款)請命,希望讓孩子回台灣,但遭指揮中心否決。受政策影響的陸配王小姐表示,當年她考慮自己是獨生子女,讓孩子入中國大陸籍,避免將來面臨「繼承」問題,沒想到孩子卻因此無法回台,讓人非常傷心。「我們也很愛台灣,但夫家那邊(指台灣政府)好像不要我們了。」 王小姐是湖北陸配,十多年前與台灣人結婚,一直住在台灣,小孩也在台灣就讀小學。一家人已好多年沒有回湖北過農曆年,今年特地回大陸娘家一趟,沒想到滯留至今還無法回台。 雖然在兩岸磋商下,接返滯留湖北台胞的專機已陸續成行,但由於他們的小孩(未成年)當年是入大陸籍,在台灣屬於「特殊長期居留」身分,與一般陸配取得的依親或長期居留身分不同,即陸委會所稱「小明」樣態之一,指揮中心迄今並未放行入境, 「小明」只能繼續留在大陸。 衛福部長陳時中曾說,當初(為孩子)選擇了國籍,就必須自己承擔,但王小姐認為,個案面臨的現實情況都不相同,以她為例,並非不願讓小孩拿台灣戶籍,而是因為她是獨生子女,與先生討論後,決定讓小孩入大陸籍,可避免將來出現「繼承」問題,她自己也未請領中華民國身分證,都是出於相同原因。 王小姐說,嫁到台灣十多年了,早就自認為是台灣人,也都合法繳稅盡義務,但政府的政策讓她非常傷心,「一邊是大陸娘家,一邊是台灣夫家,但現在夫家那邊(指台灣政府)好像不要我們了。」 如今小孩滯留在大陸,無法回台灣復學,她認為這樣的政策對他們來說是非戰之罪,小孩淪為無辜的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