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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佩璇、林孟潔、蔡晉宇/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分子2014年3月23日攻占行政院,台灣高等法院認定「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魏揚等人煽惑他人犯罪,改判2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魏揚聽判後,強調「沒有人是被煽惑來的!」判決是在汙辱當晚參與行動的人。 魏揚表示,其實不知道該說什麼。6年來,323參與者出庭,一再在法庭上重新回想痛苦的夜晚,為什麼我們要站上街頭?那個晚上在行政院的廣場,就是因為當時看到了「如果不站出來就來不及的事情。」 魏揚說,「沒有人是『被煽惑』來的!」大家都是看到一個訊息,看到一件事情在發生,覺得自己身為台灣人有責任,所以選擇在那個時候,出現在行政院的廣場,表達自己的聲音。為什麼這樣子會被認為是「煽惑、被煽惑」? 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說,對判決結果很失望,但對結果不意外,在審判過程中,清楚看到審判長有偏頗之虞,感受到審判長還沒有到審判終結前,已形成心證,就是要判被告有罪,就是認定被告是煽惑的犯罪者。 尤伯祥說,雖然最後聲請法官迴避,被法院體系一如既往地駁回,但是至少裁定指出審判長的訴訟指揮是大有問題,許多訴訟指揮違法,且很遺憾的,重新開始審判後,審判長沒有調查任何新證據,沒有任何事實基礎就將案件重新改判,這是「司法的恥辱」,是「台灣司法的恥辱」。司改會表示,宣判結果讓人十分遺憾與失望,律師團仍期盼,國家以司法打壓抗爭的手段,不要再出現。 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該案也凸顯了蔡英文總統2016年就職時就承諾的司法改革,在台灣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希望法院未來能綜合考量當時社會與現場狀況,做出符合人民期待的合理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