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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潔、蔡佩芳、賴佩璇、廖炳棋/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成員攻占行政院,二審昨天宣判新增6人從無罪改判有罪,其中包含當年學運的帶頭者魏揚。 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昨天表示,「正義經常遲來,但不會不來。」他表示,攻占行政院不是和平示威,太陽花運動更不是公民不服從。只有在運動激情過後,才有可能在法庭中慢慢釐清與冷靜論辯。 太陽花學運成員在2014年3月23日晚間衝進行政院,一審依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罪判11人有罪,各3月至5月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罰金,一審魏揚等人無罪,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昨宣判,共16人有罪,其中魏揚等6人從無罪改判有罪。 高院撤銷原判決關於魏揚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無罪部分,改判有罪,其中魏揚和陳廷豪因煽惑他人犯罪判4月,林建興和江昺崙判3月,劉敬文、柯廷諭與許順治判2月,均得易科罰金。 高院指出,魏揚等人當時以文字、言詞呼籲他人仿效占領立法院的方式占領行政院,在主客觀上均有煽惑他人犯罪的犯意和行為。 高院說,雖然當時國民黨立委張慶忠直接將服貿協議送交立法院存查,若認為有重大程序瑕疵,仍可以透過黨團協商機制來解決爭議,若認違反憲法,也可以透過釋憲來救濟,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99號解釋也有創設暫時性處分的機制,可暫時停止服貿協議的效力。 高院指出,若上述方式無法解決爭議,台灣也有民主選舉制度,可以透過總統、立委大選來決定服貿協議是否要加以糾正、修正,因此魏揚等人所做行為並非「非如此不可」的做法,既然還有其他理性的途徑可以選擇,就不應該以如此方式來尋求救濟。 太陽花學運期間攻占行政院二審逆轉,判魏揚等人有煽惑他人犯罪,去年台北地院曾針對太陽花國賠案,判決台北市警局應賠償台幣14人共111萬餘元,北市警察局聽到判決後表示,尊重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