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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翼謙/台北報導】林姓女碩士生涉嫌徒手及持棍棒毆死七旬母親,行兇數小時才報案,向警方謊稱是兩名男子帶母親回家就變這樣,士林地檢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士林地院委由台大精神鑑定及林明傑教授心理衡鑑,認為林女有思覺失調症,士院昨天一審將林女判處18年徒刑,還押看守所,全案可上訴。 起訴指出,林女2019年3月1日認為母親拿走她的訴狀,待母親返家,先用腳猛踢、猛踹,還持棍棒物毆打母親背部,再徒手掐住母親脖子,導致母親肝臟、肺臟、脾臟挫傷併發多重器官死亡。過程中,母親曾求饒,「你饒了我好不好」。 林女發現母親失去呼吸心跳後,竟未報警,離開住家,前往精舍,返家後,還到地下室倒垃圾,母親失去呼吸心跳數小時後才報案,向警方謊稱有兩名男子將母親攙扶回家,企圖誤導調查方向。 台大精神鑑定報告顯示,林女坦承失手殺母,否認有拿刀,僅用手腳毆母,另稱犯案完,有靈體叫她去精舍,認定林女犯案過程有一定程度邏輯,忍耐延遲,避免遭逮。但因精神疾病影響,選擇能力降低,難認不具選擇能力,是否顯著降低,應由法院職權認定。心理衡鑑指出,林女從小在情緒暴力陰影下長大,林女國中時期至加拿大溫哥華讀書,後來在美國認識簡姓前夫,兩人在拉斯維加斯登記結婚,定居維吉尼亞洲,林女遭暴力相向,精神不濟發生車禍後離婚。 心理衡鑑認為,林女本來就有孤僻型人格障礙症,又因車禍有創傷壓力疾患,還應患思覺失調症,父母是林女妄想型思覺失調症的對象,推測因思覺失調症,不能辨識行為,行為顯著降低。合議庭最後一次開庭時,林女稱,母親有輕生傾向,當時只是和母親打架,沒想到人那麼脆弱,那麼容易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