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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邵心杰/台南9日電】陳姓女子兩年多前新婚蜜月前到美髮沙龍打理頭髮,因剪髮長度與美髮師王姓男子爭執,事後在臉書社群批「整個頭髮現在像狗啃過一樣」留負評;王認為名譽受損且影響生意,求償48萬元台幣;法官發現陳女當天被剪髮長度約25公分,與原預期10公分有相當落差,且美髮技術及服務與消費者權益相關可受公評,判王敗訴,可上訴。 據調查,陳姓女子2017年12月間剛辦完婚禮,喜孜孜到台南市某美髮沙龍打理頭髮準備度蜜月,原僅想修剪十公分,回過神來發現已遭剪下25公分秀髮,她當場氣炸,與美髮師王姓男子爆發口角。 王主張,陳女到他美髮沙龍店剪髮,雙方討論剪髮長度、造型,30分鐘後他做最後修飾時,陳女突從座椅上站起來,大聲咆哮說剪太多,脫下圍巾丟在地上辱罵「白痴」,又拿手機打電話報警。 當晚陳女上網向台南市消保官申訴,在社群發文「我被…XX美髮沙龍雷到了,整個頭髮現在像狗啃過一樣」,「那家店很恐怖…打薄用削的,老闆頭髮隨意抓起來就從髮根削下去,然後兩邊厚度和長度還不一樣」。 王提告求償兩年營業損失36萬元、精神慰撫金12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陳女說她有嚴重近視,發現修剪長度不符,戴回眼鏡驚覺不對立刻起身制止,拾取剪落頭髮測量約25公分。 台南地院認為,陳女當天被剪頭髮長度與預期有相當大落差,受刺激與王爭執,口出「白癡」應是一時情緒。陳女未獲店家積極處理及回應,在社群發文表達當時內心感受,確依自身消費經驗抒發個人觀感及批評,並非捏造或無所憑據言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