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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立法院17日將行使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投票,高雄市議會731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國民黨籍議員陳麗娜昨天北上監察院舉行記者會,揭露監察院長提名人陳菊在高雄市長任內的氣爆善款3大弊端,包含市府局處「自行留用」逾3億民眾捐款,集體訴訟律師費由台幣300萬元暴增28倍,變成6532萬元等疑點,要求陳菊在爭議釐清前自動退出提名,「她欠高雄人一個氣爆善款真相」。 監察院調查731氣爆案,認定有不當運用民間捐款,6月16日通過對高雄市政府糾正案。但高雄市氣爆調查小組經一年多調查後,認為善款運用存在「自行挪用善款、浮編律師費、隱匿捐款資訊」3大決策弊端。陳麗娜指出,這些問題都與陳菊有關,若是出自陳菊授意或同意,極可能構成對陳菊的彈劾要件。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表示,陳菊在氣爆善款運用裡的角色有很多可議之處,如果3大決策弊端和她確有關係,要彈劾陳菊。否則陳菊一旦上任,人民如何相信監察院將來能公正查案? 針對第1點爭議「未經委員會審查即將善款挪用於特定局處」的部分,陳麗娜說,調查小組發現,有4筆善款直接被挪給特定局處自行規畫使用、無須提報計畫給善款管理委員會。其中3筆有指定捐款並簽署同意書,但台灣區珠寶公會3204萬餘元捐款沒指定用途,卻也被挪給特定局處使用,當初這筆捐款由陳菊代表接受,最後挪用給特定局處是否出於陳菊授意?目的為何?難道不應該查清楚嗎? 第2點「未依集體訴訟原則而浮濫編列代位求償律師費」部分,陳麗娜指出,菊市府在103年9月3日提出的國賠律師補助費計畫裡,採用「集體訴訟」機制,由於有「每增加一人補助一萬,最高補助50萬」的天花板,律師費用較低,只須300萬元。但菊市府在同年9月30日提出的代位求償計畫卻拿掉了集體訴訟,律師費馬上暴漲。 陳麗娜表示,陳菊市政府最後將3140件代位求償案,整理後分為6大案起訴,「雖無集體訴訟之名,卻有集體訴訟之實」。若採集體訴訟機制,6六大案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律師費,加起來只要300萬元。但市府拿掉集體訴訟機制後,使用善款幫市府打官司,支付律師費高達6532萬元,多了28倍。 陳麗娜質疑,誰做了「取消代位求償集體訴訟機制」的決策?這樣的決定是否有濫用善款、圖利特定對象之嫌?難道當時身為市長的陳菊不應該接受調查,向全民交代嗎? 第3點爭議「容許局處自行留用民眾捐款而隱匿捐款資訊」部分,陳麗娜表示,陳菊市府公布的氣爆募款金額為45億6630萬9017元;但民眾直接捐到各機關的善款並未納入731氣爆捐款專戶,而是「自行留用」,共有3億2263萬6182元。故真正的氣爆善款應該有48億8894萬5199元。自行留用行為是否出於陳菊授意?為何要隱匿捐款資訊,不願公開接受監督? 陳麗娜表示,陳菊已卸任,調查小組對她沒有約談之權,因此將相關資料移送監察院陳情,並要求盡速調查。陳麗娜與國民黨要求監察院馬上約談陳菊,釐清她在氣爆善款不當使用案中的角色及疏失。她也呼籲陳菊在爭議釐清前應自行退出監察院長提名,以免晚節不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