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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綜合15日電】53歲「華語樂壇東方不敗」張清芳上月證實和「香港投資教父」宋學仁終結15年婚姻,根據周刊最新報導,兩人並非協議離婚,是張清芳主動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並獲得台幣16億元財產。 據鏡週刊報導,張清芳與宋學仁去年就在進行離婚程序,張清芳主動提告,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不過雙方在進行法官調解離婚時就先透過律師談好了離婚財產分配,張清芳可獲得16億財產,包括13億現金與股票,還加上一棟價值3億的豪宅。 鏡週刊還報導指出,在6月初雙方進行第一次法官調解離婚時,就先透過律師對財產分配達成了共識,所以只開一次調解庭就搞定,張清芳只花費500元調解費,就獲得宋學仁16億財產。 另外,為了不讓消息外洩,兩人還特地向法院提出保密要求,法院甚至同意讓他們在午休時段開庭,讓張清芳與宋學仁得以低調進入法院而不被發現,兩人調解離婚成功後,在調解筆錄上簽名,離婚即生效,調解筆錄也同步傳給戶政事務所,雙方不必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透過網路確認即可完成離婚手續。 據報導,張清芳和宋學仁2015年為了兒子的中文教育,舉家搬回台灣,宋學仁以事業及兒子為重心,而張清芳無論做什麼事都要先生點頭,還曾經抱怨老公太沒安全感、太嚴厲,讓她萌生自己是局外人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