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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洪哲政/台北20日電】國軍對美軍購,出現重大程序疏漏!美國安合局(DSCA)7月9日發布對台出售總額6.2億美元(182億台幣)的愛國者三型(PAC-3)飛彈延壽案,消息曝光後,國防部、外交部隨即對外宣稱感謝。但經泰國世界日報系追查證實,此案包括國防部長、空軍司令與所涉高司聯參,在美方當天對外發布前均不知情,未曾核定此案。 經軍方緊急檢討,才得知是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將此案視為「作業維持費」,擅自透過國防部聯二向美送案,而因制度漏洞,竟啟動對美LOR(要價書)程序,在未經軍政高層控管下,成為脫韁的「烏龍軍購案」。 依程序,這項「軍購案」(FMS,Foreign Military Sale)包括空軍司令熊厚基、國防部戰略規畫司、後勤次長室,乃至國防部長嚴德發等人,事前均應層層核定。但事發後,相關單位全不知有這項軍購案,引發高層關注。目前調查朝向制度疏漏,暫未發現有涉及貪瀆跡證。 國防部昨天暫未回應此事。空軍司令部則宣稱,愛國者飛彈軍購案於建案階段即以全壽期考量未來後勤維保定更及重鑑測需求,並已規畫後續維持等相關作業;該部各項軍事投資建案及武器系統維持均按相關程序及機制推動與執行,確保戰力不墜。 據指出,國軍各項軍購案後續,若屬後續裝備維持或增補,可採「作業維持費」管道編列相關預算,經國防部核定預算案,再經立法院審議後,直接採購。但若是獨立「軍購案」,按現行規定,則須經軍內建案程序,層層經由軍種司令、國防部戰規司、後勤次長室審議,乃至由參謀總長、國防部長核定,再報請國家安全會議、層峰知悉後,經由國防部情報次長室透過駐美軍事代表團對美遞送要價書,美方才會啟動軍購程序,核准後宣布購案,知會國會。 而據證實,美國安合局華府時間9日以軍購案名義宣布售台愛國者三型防空飛彈系統延壽案,此案事前未經台灣內部啟動軍購案審核機制,包括熊厚基、嚴德發等人均未曾簽名核定,業務所涉包括國防部戰略規畫司、後勤次長室未曾知悉。高階將領是在當日媒體披露軍購案後,才獲悉有這筆「軍購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