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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亮賢、魏翊庭/新北5日電】新北市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21歲員警楊庭豪日前執勤時,遭無照17歲張姓少年騎車撞飛,雖搶救恢復生命跡象,但腦幹完全失去功能,醫師判定腦死,楊的家屬忍痛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昨天下午拔管,共捐出8個器官,超過10人因此能夠延續生命。 亞東醫院昨天舉行器官捐贈說明會,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洪芳明指出,楊庭豪因腦部嚴重性外傷,導致雙側蜘蛛網膜下出血,兩度腦幹測試,確認失去功能宣告腦死。 洪芳明表示,非常感謝家屬,替楊庭豪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共摘取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角膜、胰臟、血管、瓣膜等8個器官及組織,提供北、中、南超過十名的急需病患。 楊庭豪昨天從加護病房被推往手術室時,樹林分局警員站在門口列隊高喊「庭豪兄弟,謝謝你的大愛」,楊的國中、國小同學們也站在走廊盡頭,含淚目送。 楊庭豪父母親一路陪著兒子,走完人生最後一程,楊母不斷哭喊著兒子的名字,「媽咪愛你,你是最棒的,你是最優秀的」,場面哀戚。楊母堅強地說,「他那麼年輕、身體那麼好,才有機會救這麼多人」,大愛精神令人動容。 楊庭豪老家在台中,是家中獨子,今年3月得知轄內有兩名少女驟然失去單親父親,立即協助聯絡善心人士捐款。樹林派出所表示,楊庭豪對工作有熱忱又認真,還曾獲得區公所及績優人員獎項等表揚。 8月2日凌晨,楊庭豪與另同仁獲報處理一起群架事件,分騎3輛警用機車前往支援,騎在中間的楊遭張姓少年從側面猛力衝撞,倒地不起。 楊庭豪頭部嚴重受創,身上多處骨折,失去生命跡象,送往亞東醫院急救,醫師判定腦死,家屬原本還期待奇蹟,最後仍忍痛簽下器捐同意書,讓楊大愛遺留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