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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綜合8日電】政府明年元旦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衛福部公布安全容許量,國民黨執政縣市堅持從嚴零檢出;嘉義市政府昨天開第一槍,將自治條例修正案送議會,預計下周二、三讀,一旦通過,在嘉義市檢出豬肉含瘦肉精,即使符合中央安全容許量,仍將開罰3萬到10萬元台幣。 嘉義市衛生局長張耀懋指出,針對瘦肉精,因中央法令食安法已有處6萬元至2億元的罰則,因此嘉市自治條例未訂罰則。但中央明年起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衛生局因此增修自治條例。此外,原條文為豬肉及其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修訂為豬肉以及豬可食部分為原料食品,不得檢出,更詳細指出全豬包含內臟等各部位都不得檢出。 台中市食品安全管制自治條例2016年訂定時就有罰則,超過中央規定的容許量就依食安法罰6萬元至2億元,未超過中央容許量卻被檢出,仍將依自治條例裁罰3萬元至10萬元,且得連續處罰。法制局長李善植說,中市自治條例經議會同意、行政院核定,未來市府不會隨意改變。 養豬大縣雲林縣也於2016年訂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其中12條規定豬肉及相關製品不得含乙型受體素,違反規定即依食安法辦理;縣長張麗善強調,未來雲林仍堅持瘦肉精零檢出,被檢出的罰責比照食安法的6萬至2億元的罰鍰,採初犯、再犯、累犯祭出最高罰則。 衛福部長陳時中認為中央地方不應一國多制」。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法律的訂定上,地方自治碰上母法還是有扞格的疑慮,中央如何解釋,希望能講清楚。中央跟地方還是要同心齊力,最好是以零檢出為最主要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