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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洪哲政、丘采薇/台北報導】解放軍機艦連日頻繁在台灣西南與海峽當面空域展開軍事挑釁,台灣空軍戰機升空接敵對峙頻密。中華民國國防部指出,為彰顯台灣愛好和平,不開兩岸之間「第一槍」,現已將戰備規定中的「第一擊」,改稱為「行使自衛反擊權」,須在對方有明顯的敵對行為下,國軍才能開火,以避免「擦槍走火」,引發台海戰爭。 蔡英文總統20日表示,中國這幾天的軍事活動,「一般講的文攻武嚇,這不就是武嚇嗎?」這不只是兩岸問題,更是區域安全問題,讓台灣人民更警覺、了解中共政權的本質,區域其他國家也更了解中國的威脅性,呼籲大陸必須自我克制,不要挑釁。 依慣例,若敵機進入領空到達開火攻擊範圍與距離時,台戰機與防空飛彈部隊將斷然開火。如今「第一擊」改稱「自衛反擊權」,意謂國軍須在對方有明顯的敵對行為下才能反擊。至於何謂「明顯敵意」,將領不否認就是敵軍開火後才能反擊;國軍不得擅自開「第一槍」引發台海戰爭。 軍方將領指出,「自衛反擊權」一詞符合國際慣用法規,尤其台灣是自由民主國家,崇尚和平,不會採主動攻擊的方式來應對挑釁。 依規定,國軍「經常戰備時期」在領空外對敵「第一擊」,必須由國防部長下令批准。國防部高階將領近期巡迴各飛行部隊講習,強化飛行員應敵時耐性,避免擦槍走火時,提及這項政策轉變。據了解,這項改變源自國家安全會議交辦。 國軍國土防衛作戰依不同時期設有3種應用計畫,包括承平時期的「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開戰時的「固安作戰計畫」,兩者之間制定有臨戰的「戰備規定」。 軍方表示,儘管近期兩岸戰機經常對峙,目前仍是以在空中相互占位為主,彼此之間未有過激行動,至今應對解放軍依據仍為承平時期的「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並未提升狀況。 專家解讀:挨第1槍才能請示反擊 國防部將「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中的「第一擊」,改稱為「行使自衛反擊權」,台灣有軍中人士不解,認為是抄襲中共用語,也有退將認為此舉放棄第一擊;但有學者認為,此舉有助於釐清長期的模糊概念,特別是在面對大陸採取「灰色地帶衝突」準軍事手段時,「還擊」的定義具有高度正當性,釐清相關規範,可給予一線人員、指揮官明確的判準依據,提高士氣與應處能力。 軍中人士表示,國軍現行戰備規定與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並無「自衛反擊」這種名詞與說法,而這個名詞北京經常使用。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也表示,「自衛反擊」屬大陸用語。 張延廷表示,依現行戰備規定,在領空外的第一擊,須由國防部長授權,在12浬領空內則授權作戰指揮官;國防部此舉,顯然是放棄「第一擊」,國軍須挨對方第一槍,才能請示反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