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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佩璇、林孟潔、王聖藜/台北報導】立委集體收賄案,台北地檢署經53天偵辦,認定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為奪取SOGO百貨經營權,9年來行賄立委及助理共3774萬元台幣,21日偵結起訴12人。檢方批被告身居廟堂高位,卻自甘淪為李恆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建議法院判處重刑。 檢方共起訴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陳超明及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涉收賄、期約賄賂,其中以蘇震清收賄2580萬元台幣最高;徐永明雖曾透過白手套與李恆隆期約兩百萬元,但因他事後忌憚李的對手表現未如預期,錢未落袋。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家中被查獲最多現金,但因業者賄款被辦公室主任A走,只被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罪及逃漏稅。 調查期間也爆有內鬼通風報信,立法院前院長蘇嘉全特助等人曾向蘇震清示警檢調在追查,檢方共簽分5件洩密案,均為他字案。 全案移審台北地院,21日晚開庭決定是否續押,蘇震清、徐永明等人都當庭喊冤。李恆隆與立委助理丁復華在檢方偵查期間都轉汙點證人,李若經兩度減刑可望拚緩刑。 起訴書指出,李恆隆為SOGO經營權,自2012年透過前立委蔡煌瑯結識蘇震清,透過蘇震清擔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身分長期向經濟部施壓;後又透過長期遊走立院助理牽線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立委,行賄多位立委企圖為SOGO經營權翻案。 檢方痛批,本案影響所及,立委的失職甚至濫權,已侵蝕憲法權力分立基礎,殘害憲政體制根基。蘇等人所為,無異自甘淪為李恆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處心積慮謀求李「一人」最大利益。 檢方還批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4人行為,是將憲法賦予立委的權力濫用為「鞭繩」,自2012年至本案爆發的9年間,肆無忌憚假行使立委職權威勢,並引「沒有人是局外人」一語,稱立委施壓行政機關無視法院判決,是立法權藉由干預行政權、進而侵犯司法權,破壞憲政權力分立架構。檢方建請判處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