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聖藜、林孟潔、蕭雅娟 /台北23日電】檢方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起訴12人,日前移審法院漏夜審理是否續押羈押中的9人;法院裁定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羈押禁見後,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夜奔立院函請許可羈押處分。立法院院會昨天上午無異議同意羈押,法院下午將3位立委押返台北看守所。 2004年修正的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委除現行犯外,在會期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3位立委在開議期間被羈押,成為修憲後首例。 立委陳超明閱讀立院許可羈押的電子公文後,請法官轉告立法院長要了解每個人的心聲,「有的事我擔,沒有的事我不承認。」他說,院長和黨團的決定他接受,但要嚴重抗議立法院變「弱勢團體」。 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被控收賄,協助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召開公司法鑑定公聽會,爭奪SOGO經營權;立委趙正宇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稅捐稽徵法偵處。 4立委在偵查中遭羈押禁見40多天,被起訴後力求交保,放棄拒絕夜審權。日前移審羈押庭中,蘇震清辯稱與李恆隆金流是借貸,陳超明表示「像是掃到颱風尾,何來施壓、威脅、強迫?」廖國棟希望獲交保去立法院把關美豬美牛進口;趙正宇否認犯財產來源不明罪,表示願補稅。法院審理後裁定蘇、陳、廖3立委續押,趙無保請回。 另外,蘇震清助理余學洋及陳超明助理梁文一,昨天也遭裁定羈押禁見。趙正宇助理林家騏以台幣100萬元交保,廖國棟的助理丁復華50萬元交保,「白手套」是知公司總經理郭克銘100萬元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