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宏舜/台北1日電】女算命師陳泓仰5年前和里長陳文生結婚,隔年陳文生(62歲)就過世了,陳女主張丈夫生前承諾要送她一棟價值800萬台幣的房產,提訴訟要求陳文生3名子女給付遺產。台北地院判在子女繼承遺產範圍內,應連帶給付陳女8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昨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 陳泓仰6年前幫台北市文山區樟新里里長陳文生算命,她發現眼前大她37歲的花甲老翁是「真命天子」,想結連理,雙方家人得知皆阻止,命理師的母親更向總統、台北市長陳情,還告陳文生妨害自由。2015年陳泓仰與陳文生辦結婚,翌年9月陳過世。 陳泓仰主張,她和陳文生2015年3月結婚,婚後搬入陳文生的住處,但和陳的3名子女相處不睦,又想讓罹患癌症的丈夫安心靜養,同意暫時搬離住處,並達成協議,陳文生里長退休後,將買房送給她作為兩人未來的家,若陳沒有履行,則給付等值的800萬現金,若丈夫身亡則「立即生效」。陳文生親筆寫下保證書。 陳女表示,陳文生在里長任期屆滿前因病身亡,兩人之間的贈與契約已產生效力,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陳3名子女給付800萬元。 陳3名子女認為保證書非父親親筆簽署,質疑真實性,並稱即使保證書是父親親筆簽署,目的是讓陳女安心,沒有贈與的意思。 3名子女還說,即使判決須給付遺產,也沒錢付款,因父親錢財已被陳花光。 北院認為,調查局鑑定保證書筆跡,與陳文生生前在其他文件簽名筆跡相符,保證書確為陳親自簽署;另依保證書內容,明確約定給付時間、效力等,認定陳文生確有意贈送陳泓仰房產,屬於贈與契約,判陳泓仰勝訴。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