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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侯俐安/台北8日電】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官員涉嫌集體收賄、喝花酒,地檢署9月大動作調查,台中分局秘書楊燕山收押,另有5人交保。泰國世界日報系日前獨家揭露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昨天在立法院表示「願承擔」,稱8名涉案人員均已調職;不過泰國世界日報系追查發現,督導不周的兩名分局長雖調職,職務陞遷序列卻不降反升。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邀農委會報告水保局貪瀆案。陳吉仲表示,遭收押的秘書楊燕山,已依公務員懲戒法將其調職並記過兩次,其餘涉案人員也已調離原職,並依涉案程度予以記過或申誡處分。 水保局6日發布人事派令,台中分局長黃振全,轉調水保局監測管理組組長,台中分局長由原水保局綜合企畫組長蔡金龍接任。台北分局長簡俊發,調任水保局企畫組組長,台北分局長由水保局監測管理組長陳重光接任。但水保局台北、台中分局長都是占「簡任10至11職等缺」,綜合企畫組長、監測管理組長則是「簡任11職等」,疑似不降反升。 對此,水保局長李鎮洋表示,兩分局長是因督導不周調職。兩人雖仍是主管(組長),但被拔除「首長職」,「問人事單位都知道這不是升職」。 但立法院人事科表示,部分機關從「10至11職等」調任「11職等」,陞遷序列屬於「調陞」,不過,每個機關陞遷序列不同,是否放在同一個陞遷序列,需要問發派機關。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昨受訪時解釋,農委會慣例,是當過11職等的組長,才能擔任10至11職等的分局長,這次實質上就是將兩人降調處分,靜候調查結果,也就是案件發生後因為管理失責,調離較高位階的首長位置,改回組長位置,怎麼能說是升官。 農委會一名主管直言,台中分局長如果要負督導不周之責,應該是降為陞遷序列低一級的「10至11職等」的「非主管」,怎麼會是陞遷序列再高一級的11職等主管(組長),「難不成還認為他有功嗎?」 至於農委會秘書室被檢舉有人10年來把持水保工程等「優良農業建設工程獎」,各單位、廠商百般巴結,被形容有如「門神」。陳吉仲回覆立委翁重鈞質詢時僅透露「已調離會本部」。據了解,該名業務承辦人員10月5日已調至農委會防檢局,但引起農委會內部議論,認為如果此人有問題,「丟給防檢局是什麼意思?」如果人沒問題,就應檢討制度。 一場吃相難看的水保局台中分局花酒、貪瀆案,從地方分局燒回農委會本部,連監察院都介入調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竟只「提醒主管」,以為這樣就能避免所屬涉貪,事件爆發後發現積弊難除,急忙召開「保廉會議」,內容卻又老生常談,「保廉」究竟保什麼廉? 尤其,長年影響農業工程走向的重要獎項,長期資訊不透明、評選委員不公開,制度陋習不能改革,相關人士職務不降反升,「保廉」最後若變成「保官」,相當諷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