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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13日電】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日前赴大陸央視十一晚會演唱「我的祖國」,一度傳出恐遭罰50萬新台幣,對此文化部長李永得否認此事,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說,有沒有違法,會由文化部跟陸委會根據事實共同認定,「我們其實蠻關心歐陽娜娜,一個小女生為了工作,一定有不得已的地方」。 蘇貞昌指出,在台灣,民眾非常自由民主開放,政府也鼓勵如此,到世界各地都可以唱歌,是好事,工作也是必要,「但在中國如果有做任何事情違反國家法律,不管是誰當然也不可以,大家都受同樣法律規範。」 至於歐陽娜娜有沒有違法,蘇貞昌說,會由文化部跟陸委會根據事實共同認定,「不過,我們其實蠻關心歐陽娜娜,一個小女生為了工作,她有不得已的地方,我們實在也覺得更珍惜台灣的民主自由可貴。」 其實,歐陽娜娜赴央視十一晚會演唱時,曾引發軒然大波,當時蘇貞昌曾抨擊「有些人享受了我們的自由民主、享受我們健保資源,身為公眾人物,還跑到對岸去唱不適當的歌」,並要歐陽娜娜注意受制於中國的下場,並強調台灣是法治國家,任何人都不能違背法律的規定,否則都會依法處置。 如今蘇貞昌與李永得都一反之前祭出條文的強硬態度,據新頭殼報導,對此,藝人黃安抨擊台灣政府「演不下去」,又在跳針式地宣稱自由民主,「既然自由民主自詡,當時你嗆什麼歐陽娜娜?這幫貨色,不向他們認慫是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