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記者曾健祐/桃園9日電】北部某知名國立大學24歲蕭姓研究生參加營隊愛慕一名學妹,竟趁她去洗澡時拿手機從上方隔板偷拍,對方見狀嚇得尖叫,蕭先跑走再回現場假意關心,最終仍被戳破謊言;法院考量,蕭當庭抱30萬元台幣現金表示想和解,但學妹不同意而破局,法官認為他有悔意,依妨害秘密罪判刑4月、緩刑兩年,可上訴。 起訴指出,蕭男去年1月26日到屏東參加營隊,晚上9時多竟溜進附近廁所,拿手機穿過淋浴間上方隔板,連續朝正在洗澡的學妹至少偷拍兩次,對方轉身驚見上方出現一支黑色手機,嚇得放聲尖叫,蕭因事跡敗露落荒而逃。 後來蕭男心虛跑回現場,見學妹洗完澡走出廁所上前關心,對方不疑有他告知被偷拍,蕭還假裝安慰,但因學妹堅持要報警,蕭認為隱瞞不了才坦承犯行,還說偷拍的照片都已經刪掉了。 檢方偵訊時,蕭坦承不諱,與學妹指證相符,另有現場周圍監視器及學校性平會調查報告佐證,檢方認定他犯嫌明確,偵結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他。 法院審酌,蕭男為滿足私慾,拿手機偷拍學妹洗澡隱私部位,造成對方恐慌,身心備受煎熬,考量他允諾賠償30萬元台幣,也當庭將現金全數帶來,打算一談成就立刻履行,但最終因學妹不答應才未能和解,認為蕭有悔意、彌補態度。 法院認為,蕭目前是仍在學研究生,仍得靠父母扶養,尚無自立的資力,加上沒有不良前科,認為他經本次教訓,輔以課程能深化法律認知,當足收警惕之效,依妨害秘密罪判蕭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並交付保護管束,應參加法治教育兩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