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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潔/台北18日電】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6年前撰文稱「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了頂新魏家逾10億台幣的政治獻金」,前總統馬英九提告求償300萬並登報道歉,最高法院去年判吳子嘉在3家電子報道歉確定,昨天再判吳子嘉應賠償馬前總統160萬元,全案確定。 吳子嘉2014年10月15日在美麗島電子報,以「吃頂新黑錢,馬英九準備坐牢?」為標題撰寫文章,提及「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 ,曾收了頂新魏家逾10億的政治獻金」、「 吃頂新黑心錢的馬團隊,恐怕要做好坐牢的準備」、「魏家危機入市加碼投資,一次出手就是逾10億的政治獻金,這股荒漠甘泉,讓馬團隊點滴在心頭」。 馬英九認為吳子嘉言論不實,侵害他的名譽,且吳無法說明報導前有何合理依據,或是否已盡查證義務,要求吳賠償300萬元,並在4大報登報道歉。 法院認為,根據檢方簽結資料,馬英九無具體犯罪事證,吳子嘉未經查證發表言論,確實有損害馬的名譽。一審判吳應賠償180萬元,並在4大報登報道歉,二審維持原判賠金額,但改判吳在美麗島電子報等3家電子報道歉。 最高法院認為,吳子嘉確實侵害馬英九名譽,但一審認為吳是「故意」侵害,二審則認定為「重大過失」,程度上有差,卻均判賠償180萬元,未說明詳細理由,發回更審。 至於道歉部分,最高法院認同二審判決,去年3月駁回上訴,判吳子嘉確定要在3家電子報刊登道歉啟示;高院更一審認為,吳有重大過失未善盡查證義務,改判吳應賠償馬160萬元,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