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組/綜合報導】自由時報猛追三中案銷售過程,昨日報導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以新台幣10億元取得估值35億元的中廣經營權,涉及「賤賣」,趙少康回應,願意以35億元的8折價格,將中廣賣給自由時報;如果還嫌貴,甚至可以35億的半價賣給自由時報,超出10億的部分,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自由時報報導,1個中功率電台可賣1億至2億元,中廣為全區網,業界估計至少值35億元,趙少康以10億元取得經營權,涉及「賤賣」。趙少康說,自己已多次澄清,在國民黨主動接觸徵詢時,一開始就表明只願意接手媒體,不要中廣其他土地等資產,出價10億元就是買10億元的媒體,至於其餘47億元資產,基本上要賣還給賣主,因此,當初出價10億元,就是出價者中的最高價,哪來的賤賣? 台北地方法院22日審理「三中案」,趙少康出庭作證時表示,當時他只先付2億訂金,沒有一次付清,是因當時執照效期剩下4年半,NCC也說音樂網、寶島網要收回,一旦收回就要退錢,如果10億元全付清,到時不退錢怎麼辦?後來兩台果然被收回,證明當初顧慮是對的。 趙少康強調,當時是中投汪海清找他,說中廣原來的所有人不要了,「如果中廣真的那麼好,為何不要?就是因為認為無利可圖,會賠錢啊,好事什麼時候輪到我身上?」 針對國民黨以10億元出售,是否涉及「賤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強調,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評論。 對於趙少康反擊,點名要把中廣賣給自由時報,自由時報尚未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