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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軍教退休再任私校職停領退俸規定,前年遭指違憲,歷經將近一年半討論,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配套修法,刪除違憲條文,未來退休軍教人員再任私校專任教師,可以同時領取退休俸及薪資。但教育部也強調,為避免排擠年輕教師空間,將持續透過兩方向措施減少退休人員再任私校。 大法官2019年8月23日宣告年金改革部分條文違憲,包括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範停止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月退休金權利,都被指違憲,即刻失效。 行政院配合刪除違憲條文,及審視軍公教退休金制度,院會昨天拍板相關修法,包含國防部擬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教育部所擬定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人事行政總處簽陳考試院所擬「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刪除軍教退休人員再任私校停發月退休金規定,等同退休軍教轉私校教師,退休俸、薪資都能拿。 而為避免排擠年輕教師空間,教育部將採取減少退休人員再任私校的兩方向措施,學校部分,教育部將退休再任人數列為獎補助款減列項目,也限制不得使用獎補助款支付薪資,且原政府補助再任人員之退撫儲金改由私校支付;另外為降低軍教人員退休再任意願,規定再任人員公保費,從政府補助部分改由個人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