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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宛琳/台北24日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去年9月認定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現有財產13億元台幣。歷經半年調查,黨產會昨認定救總名下財產屬於國民黨,要求救總在30天內將所列近9億元財產轉為國有。救總昨反批,黨產會違法沒收民產,將訴請停止執行並撤銷違法處分。 救總表示,對於救總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停止執行案,最高行政法院已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黨產會在停止執行案尚未裁定前,就率先認定救總財產應移轉為國有,顯然違法;面對黨產會的違法處分,救總不會氣餒屈服,將一本初衷,續推動各項公益事業。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說,救總不當取得的不動產含有土地3329坪、建物4318坪、車位349坪,每年可收年租金約3900萬元,公告現值8億352萬元;並追徵已被新北市徵收的土城區土地,其徵收補償金579萬3018元。 林峯正表示,救總在1961年向大眾募款「一人一元捐獻救大陸災胞」,存在中央銀行專戶,後來救總在2006年領走這筆錢,共3425萬1630元及美金75萬1937元,也是不當取得財產,應專為國有。另救總尚有約4億元現金未在本次處分範圍內,是否屬不當取得財產之現存利益,而應移轉為國有,黨產會將持續調查。 黨產會副主委孫斌昨表示,救總取得的不當財產的原始總數,包括政府補助的57億元、影劇附勸約15億元、勞軍附勸約315萬、鑽石獎券約301萬、美元經費加國際協款約4664萬、一人一元捐款加央行利息約2064萬、處分土地收益約2億2897萬、租金6億3972萬、利息5億9644萬。 孫斌指出,1987年,當時立委康寧祥曾在立法院指出,救總已經沒有需要執行的任務,且不存在政府體制,在決算書中也不是被審核的單位,內政部卻編列一年高達2億多元的預算給救總,直到2001年;中華民國身為法治國家,卻在舞廳收取如大陸救濟金等稅捐經費,全國沒有任何一個人民團體有這麼大的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