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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宏舜、林孟潔、陳熙文/台北25日電】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電視台女記者在辦公桌性交,分手後又騷擾對方,監察院11比0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批丁「行為放蕩輕率」,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和公務員形象,昨判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 外界認為撤職處分對丁允恭「沒有立即影響」,因為丁在去年9月事件爆發後即辭職;懲戒新制去年上路,改為一級二審制,若無上訴,等於判決確定,若丁要再擔任公職,2023年4月可復出。丁妻蔣婕妤曾表示,夫妻目前都無業,「這半年來很痛苦」。法界人士表示,若丁沒有回公家機關工作的打算,懲戒法院的判決其實沒有影響。 當事女記者昨天上電視談話性節目,表示得知結果「腦袋一片空白,覺得很不公平」。談到墮胎時掩面痛哭。她說和丁允恭交往一直在等待,必須請假在自己套房等丁來吃飯、發生親密關係就走,過程不到3小時,每次見面結束都很失落。並指丁允恭曾在上班時間來住處。 但丁妻蔣婕妤昨深夜在臉書發文,並PO出匯款紀錄反擊女記者事後不斷索討金錢,而且「謊話連篇、歹戲拖棚,活在還有密醫時代的50年前?我不容許我的家人再被侮辱傷害」! 丁允恭2013年10月訂婚後,因職務結識這名電視台女記者,兩人交往,在高雄市新聞局長辦公室、職務宿舍交媾四次,女方兩度墮胎。女記者2017年北上工作,想與丁分手,丁為挽回,在臉書上傳親密合照,兩人情事曝光。 懲戒法院認為丁允恭身為高階公務員,應保持高尚品格,卻任性地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還貿然在臉書公開親密合照,行為放蕩不檢。至於性騷擾,調查認為照片看不出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意涵;另職務宿舍未禁止外人留宿,當時丁允恭還沒結婚,狀態「單身」,就算同時與數名女子交往,也不算放蕩。 懲戒法院認為丁允恭和前妻結婚後仍和女記者互動,女記者以各種理由請丁援助金錢,非性騷擾,不併付懲戒。 丁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坦然接受結果,對在不適宜的地點做不適宜行為抱歉,感謝法院認定他沒性騷擾,希望外界不要再以「性騷擾」指涉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