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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白錫鏗、喻文玟、余采瀅/台中25日電】7歲黃姓男童上校外柔道課,疑遭何姓教練、柔道學長輪流重摔27次,導致顱內嚴重出血,經開顱手術後瀕臨腦死狀態,仍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拔河。警方23日依過失傷害罪將何送辦,訊後請回。檢察官24日再傳訊證人並調閱相關資料,改認定何男主觀上有間接故意,涉及傷害致重傷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黃童21日上柔道課頭部受重創,豐原醫院副院長張正一表示,男童情況未好轉,昏迷指數三,腦部嚴重受損,且腦壓過高,隨時會有生命危險,即便全力維持生命跡象,也有很高機會成為植物人,無法脫離呼吸器。 律師王捷拓表示「運動中造成的傷害,不必然沒責任」,教練若未盡到「防止義務」,恐構成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刑責,還要負民事損害賠償,由檢察官依個案釐清。 現年69歲的何姓教練於30多年前擔任台中地檢署法警,現為台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委員。何男向警方坦承曾多次摔並壓制男童,但過程是正常教學,力道沒很重,不知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中華民國柔道總會發聲明,譴責何男沒有專業教練證照,也不適合擔任柔道教練,「從影片看到的摔法,絕對不是我們教導幼兒柔道的方式」;台中市運動局、教育局都證實,何男只有「段級」,沒有教練證。 此外,有法界人士指出,全案責任主體除何姓教練外,在旁觀看持手機拍攝的男童舅舅,見有異狀為何不上前制止,是否有不作為的問題,是本案關鍵證人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