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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卜敏正、魯永明/嘉義報導】嘉邑行善團團長何明德生前造橋捐棺,曾獲「麥格塞塞獎」領袖獎,過世後陳姓女兒、蕭姓女婿承襲名義,未經立案成立「何明德行善團」,18年募款台幣14億餘元,卻被查出有6.9億元以個人名義購保險、不動產、存私人帳戶;嘉義地檢署依洗錢、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2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陳、蕭2人7日堅稱「沒有侵占犯意」,會在法庭上跟法官說清楚。造橋鋪路捐款善行一直沒停,後續還有27座橋已設計,未來興建都會用到這些錢;從沒想過將錢變成自己的,「我們只是保管。」 當年與何明德一起創團的林姓退休校長則說,當年部分團員與陳女不合,行善團一分為二,「嘉邑行善團」完成登記,「何明德行善團」未登記;許多人現仍參與造橋善行,但不參與社務,因為行善要對得起良心,不能爭權奪利。 檢方調查,陳、蕭2人負責行善團事務、財務管理,自2002年起至去年止,接受行善團會員每月百元捐款,並聘用蕭的兒子、戴姓媳婦協助處理捐款,執行造橋鋪路、施棺工作;社團沒有勸募帳號,捐款都是寄現金、匯票,累計收款14億餘元。 2人實際用於造橋、鋪路及施棺金額約7億餘元,剩餘多數善款以陳、蕭及其子、媳等人名義,分散購買總價達6.9億元金融商品、保險、不動產,及存入私人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