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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雅娟/台北22日電】新北市八里雙屍命案兇手、「媽媽嘴」咖啡店女店長謝依涵被判無期徒刑定讞服刑,死者張翠萍的母親對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及股東陳唐龍、彭元忠提告求償;呂等3人兩度提出再審,最高法院認定張女是在咖啡店被謝女下藥,3人未盡監督之責,有連帶賠償責任,判賠台幣368萬餘元確定。 呂等人聲請二次再審時主張,沒有張翠萍在店內進食的事證。根據法醫研究所回函,服用安眠藥將迅速昏迷,但店員證稱沒看見死者喝下熱可可,難以想像張女在5至10分鐘迅速喝下滾燙熱飲。 另外,謝依涵衣物無血跡反應,從店內來回紅樹林耗時14分鐘,證人卻指謝女最多離開10分鐘,呂等人主張,謝女不是在營業時間殺害死者。 張翠萍母親的律師則主張,刑事判決已認定張女是「逐漸昏迷」,在咖啡店營業時間內被下藥事實明確,原判決無違誤,法醫函文、證人證詞都存在刑事卷宗,不是新事證;至於熱可可降溫過程,是再審程序提出的證物,不符民事再審要件。 高等法院再審民事庭駁回再審,認定雙方在先前的訴訟審理中,都不爭執「張翠萍在咖啡店被謝依涵下藥」,法醫函文是補充說明鑑定書,沒有變更鑑定結論,且安眠藥非立即讓人失去意識,而是「漸次」達到嗜睡昏迷程度,無法推論謝女在離開咖啡店後才對張女下藥。呂等人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2013年2月、3月間,79歲男子陳進福與任教實踐大學的57歲妻子張翠萍,先後被發現陳屍八里紅樹林淡水河,謝依涵曾變裝盜領死者存款,檢警查出她在咖啡店迷昏兩人後殺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