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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30日電】「今天再回不去,很多人就兩年沒有回台了!」台商圈昨躁動,前年趁大陸十一長假返台與家人團聚,誰料年底爆發新冠肺炎疫情,就此一別已整整兩年。依台灣法規,超過兩年未入境,就要被「遷出戶籍」,台商急了,屆時不只沒健保,擔心連明年地方選舉也可能會喪失投票權,因此串聯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提案,呼籲防疫期間,停止對居住海外者「出境超過兩年遷出戶籍」等限制。 陸委會昨回應,內政部曾指受疫情影響,許多海外國人不便返台,超過兩年未入境,遭依法「遷出戶籍」,這是為了正確戶籍資料,但民眾不必擔心,只要出境未逾4年,一回台立即可參加健保。 至於選舉權問題,涉及被「遷出戶籍」者的選舉資格認定,是否適用「須在當地設籍4個月以上」之規定,需由戶籍法和選罷法的權責機關內政部說明。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戶籍法」第16條針對逕行遷出有明文規定,並無遇特殊狀況給予彈性的規範,內政部去年在立法院備詢時已多次說明。 台商說,明年有縣市長跟縣市議員選舉,一旦因超過兩年未返台被遷出戶籍,豈是「立即恢復」可解決的;根據選罷法規定,地方性的選舉須在當地設籍4個月以上,才能有投票權。 有台商算日子,如果想參與明年縣市長投票,依照現行防疫規定,得在明年1月11日前回台一趟,隔離14天後,申請恢復戶籍,然後再飛回海外工作。在縣市長投票前22天(14天+自主7天),再飛回台灣,才會有投票權。但這麼一來,時間、人力、交通成本太過高昂,沒有幾個人負擔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