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組/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16年前兩度參加「三井宴」,涉台開公司內線交易,案件纏訟。台灣高等法院更五審認定共犯不法利益達台幣1億3018萬餘元,超過「1億」門檻,屬證券交易法加重內線交易罪,但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判趙3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啟動防逃機制。 另3名判刑定讞包括「第1親家」趙玉柱判4年刑,扣案427萬餘元沒收,未扣案3089萬元發還被害人或沒收;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判刑3年8月;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判刑4年4月,扣案567萬元和未扣案6079萬餘元沒收。 趙建銘今年8月在台南市開設骨得聯合診所,但仍在麻豆新樓骨科服務,院方回應尊重司法判決,對於趙所服務病患會做最妥適安排。 2005年間,台開董事會通過165億元聯貸、不良債權融資等提案,預料可產生約15億元利得。蘇德建擔心台開股權變化將不利政府政策推動,聯繫國票證董事蔡清文轉告「駙馬爺」趙建銘共同購買彰銀股票。當年7月,蘇德建2度安排三井宴,趙建銘在聚餐後告知父親趙玉柱,並向蔡清文表示要用母親簡水綿的名義買入。 游世一、趙建銘、趙玉柱、蔡清文7月25日共同買入台開公司股票後再分別賣出,游獲利6647萬餘元,趙玉柱拿到3517萬餘元,蔡清文獲取154萬元,合計1億3018萬餘元。 高院更五審去年10月底判決時,認為四名被告與蔡清文基於共同犯意買賣股票,犯罪所得應合併計算,才能如實反映內線交易淨利規模、對金融市場交易秩序危害程度。最高法院認為更五審認事用法、量刑無違誤,且四名被告上訴無理,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自繫屬法院以來,纏訟15年未能確定,司法飽受抨擊。最高法院針對犯罪所得如何計算,是本案屢遭撤銷、發回更審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