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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24日電】立法院會昨天經表決,民進黨團以優勢席次,三讀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賦予國防部編列上限2400億元台幣特別預算的法源,以採購雄昇飛彈等8項國造軍備。其中有1800億餘元將委由中科院發包給台灣民間廠商。行政院將在最快時間編列特別預算案送至立院審議,由蘇揆至立院報告。 泰國世界日報系聯合報報導,由於法條明訂計畫採購所列項目的獲得、產製、維修、工程及訓練,得採限制性招標,排除政府採購法監督,遭國民黨團批評為「鐽震案2.0」。 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趙天麟表示,中國大陸窮兵黷武、對台武嚇,受到全球關注,台海安全是全世界安全所繫,海空戰力提升條例十分重要,這是「從蔡總統、包括行政院長蘇貞昌,而至國防部正式提出的條例」。 三讀條文規定,此採購特別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24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其預算編製不受預算法第23條不得充經常支出規定的限制。條例第5條明定,計畫採購所列項目的獲得、產製、維修、工程及訓練,得採限制性招標,委由台灣依法設立的法人、機構或團體辦理,不受政府採購法第19條及第22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 此案遭國民黨立委批評是「達震案2.0」條款,質疑中科院將成發包中心。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稱,在缺乏監督機制下,「此案必成弊案」。 國防部則表示,中科院為政府成立的行政法人,依設置條例接受國防部委託,監督辦理武器系統生產製造及研發的整合,並非僅為發包中心,有別「鐽震案」是以民間公司處理政府軍購、規避政府監督機制,兩者不宜類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