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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宏舜、林孟潔/台北報導】律師法去年修正,明定2019年12月13日修正條文施行前「受1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且罪名、情節損害律師信譽者,法務部應於修正施行後2年內廢止證書;法務部前天發函各級法院、行政機關和律師公會,上月18日已廢除陳水扁前總統等24人律師證書。 24人包括王朝震、吳傑人、宋宗儀、林聖霖、邱鎮北、張炳龍、許兆濂、許良虔(更名許睿濬)、陳水扁、廖樁堅、蔡信男、蕭敦仁、羅紀雄、林德盛、詹昭書、陳正達、房阿生、李春地、蔡光治、邱茂榮、陳榮和、陳玉珍、黃隆豐和井天博(更名井樹華),除陳水扁外,其餘23人皆曾任檢察官或法官。 名單中較知名的包括被稱為「史上最貪女檢」的台灣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長年護航、包庇電玩業者,收賄台幣2300萬,遭判12年定讞;新竹地檢署前檢察官詹昭書,涉向溫泉及汙泥廠業者索賄,判刑10年定讞。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樹華涉貪逃亡;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逼姦應召女,遭判刑7年半定讞;高院前法官陳榮和、蔡光治收受前立委何智輝賄款,各判18及20年徒刑定讞。 宋宗儀在雲林、嘉義、台南等地檢署任職期間,在每個地方發生貪瀆情事,各遭法院判刑,最後被最高法院判刑20年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