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記者吳姿賢/台北23日電】台灣每年使用超過15億個一次性飲料杯,為從源頭減量,環保署昨天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預計明年7月起,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飲料杯;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等四大連鎖業者,還須提供自備環保杯的消費者5元台幣以上優惠,是10年來首度調升。 其中針對連鎖便利商店及速食店,自2023年起,須至少5%門市免費提供消費者借用「循環杯」,且門市比率要逐年提升,2024年、2025年分別要達到一成及三成。 草案還讓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可視轄內業者經營形態及民眾生活習慣,主動提報實施限制使用「其他塑膠材質」的一次性飲料杯,也就是只能提供紙杯或循環杯。環保署透露,已有地方政府躍躍欲試,若「開出第一槍」,很可能引發更多縣市跟進。 環保署說,新制上路後,目標到2025年,一次性飲料杯減量二成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