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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白櫻、王昭月/高雄2日電】國營事業、建商捐助高雄市壽山動物園改建案引發爭議,國民黨高雄市議員昨要求高市府應退回違法捐款;高市府表示,台北市立動物園也曾接受新光集團、裕隆集團捐建「大貓熊館」,並冠名為「新光特展館」,市長陳其邁將為捐建廠商冠名致謝,有北市前例可循。陳其邁元旦致詞也表示,他會加速招商引資,推動城市轉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昨說,高市府募款整建動物園,依純粹硬體設備改善不符「公益勸募條例」規範,高市府應退回違法捐款,改以合法管道籌措財源或向中央爭取計畫型補助,公開透明接受議會監督。 黃紹庭指出,市府是地方主管機關,中鋼、中油及台電興達發電廠皆由市府環保局監督排放汙染,工務局與都發局審查建商建照、使照及開發案等,各觀光飯店也是由觀光局管理,高市府向民間企業收取捐款,難保不會落人口實,淪為另類「保護費」。 至於綠營議員反問,前市長韓國瑜任內曾向高雄不動產公會募1000萬元台幣作青創基金,向民間企業共募到2000多萬元,其中不少是建商。黃紹庭說,韓募集的款項有納入社會救助帳戶或教育專戶,市府可監督去向。 高雄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鄭光峰說,高雄市政府公務預算有限,國營事業、民間企業相挺是美事,市府沒有違法,他也支持法規能更完備規範,市府很努力建設高雄,不應被打擊士氣或汙衊,「若建商是不樂之捐,早就被爆料了」。 高市府表示,依「壽山動物園動物認養辦法」第8條,認養人可指定用途、代收代付方式,改善動物圈養環境或展場更新;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任內,新光集團捐建3.1億元給台北市立動物園蓋「大貓熊館」,裕隆集團接力捐款,之後郝市府為大貓熊館採冠名方式感謝新光支持。 對於高市府說法,北市府發言人陳智菡駁斥,引例失當。陳智菡表示,十餘年前新光集團「多次」、「主動」提出贊助成立「新光特展館(大貓熊館)」計畫,北市經多年評估,並在各方監督才成就此一美事;北市府並未像高雄主動發函要求捐款,主被動之間、私營和國營企業之間有極大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