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組/台北18日電】台商涉嫌獲中國大陸資金辦餐會、資助返台機票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遭判刑。前高雄市長韓國瑜辦公室昨表示,此項活動並無提供任何資金給韓國瑜競選總部,韓國瑜也對活動不知情;有台商認為,此舉為蔡政府惡意追殺台商,以後台商會長將人人自危,不敢再辦活動。 長沙台協會長林懷等7人涉嫌獲得中國資金,以辦餐會、資助返台機票等方式,拉抬國民黨第15任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選情。台北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林懷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韓國瑜辦公室表示,韓國瑜對此餐會活動內容並不知情,尊重此案在公平、公正、公開前提下的判決。 據中國時報報導,檢方起訴,林懷為了幫國民黨及該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助選,計畫舉辦餐會,並暗示返台投票支持韓國瑜及國民黨,可獲機票補助人民幣1500元,莊垣漳、沈斌、蔣明霞、張國君4人分別將機票補助訊息,傳送至台商、台生的微信群組,沈斌再將有意參與餐會並領取機票補助者加入「返鄉群」微信群組以便聯繫。 合議庭認為,林懷等5人為使特定政黨候選人當選,並使特定政黨順利取得政黨票,提高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席次,以提供機票補助的方式對有選舉權人期約賄賂,影響選舉風氣甚鉅,依法量刑。全案可上訴。 據報導,對此,大陸全國台企聯尚未正式回應,但有台商會長為林懷抱不平,認為蔡政府惡意追殺台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擔憂若此惡例一開,以後台商會長將人人自危,不敢再辦任何活動。 台企聯常務理事徐正文表示,這是台商「期約賄選」被判刑的第一例,但他無法理解罪名為何可以成立?他認為,大陸台辦提供補助經費,性質是鼓勵台商返台投票,並沒有限制台商非得投給誰不可,質疑「對價關係」從何而來?「法官的判決針對性太強,已經無限上綱。」 |